【老板一定要看】新财税政策已经实施 这15项一

01.10万元的小规模免征增值税

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总额不超过10万元(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,季度销售不超过30万元)的,免征增值税。

02.企业所得税的最低税负为5%

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;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
03.小型和低利润企业的条件已经放宽

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不限制或禁止的行业,且满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、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、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的企业。

04.小规模的六税两费减免50%

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,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市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、耕地占用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征50%的税额。

05.国内票可以从增值税中扣除

从4月1日起,机票、火车票、公共汽车票等。这表明乘客的身份信息可以在不经过认证的情况下从增值税中扣除!

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暂按下列规定确定进项税额:

1.取得电子普通增值税发票的,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;

2.取得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旅行行程的,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:

航空客运进项税=(票价燃油附加费)(1 9%)9%

3.如果获得了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客票,则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:

铁路客运进项税=票面价值(1 9%)9%

4.如取得其他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道路、水路等客票,应按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:

公路、水路和其他客运进项税=票面价值(1 3%)3%

06.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表已经简化

取消申报表附带的一些信息:

一是废止原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(五)》(以下简称《附列资料(五)》)。

二是废除原《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》。

自2021年5月1日起,纳税人无需填写上述两个附表。

07.购买房地产允许一次性扣除

从2021年4月1日起,两年内不扣除纳税人或在建房地产项目取得的房地产进项税。未按上述规定抵扣的待抵扣进项税额,可从2021年4月纳税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

08.增值税加扣政策来了

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允许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在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基础上再增加10%抵扣应纳税额(以下简称增抵政策)。

生产、生活服务业纳税人,是指通过提供邮政、电信、现代服务、生活服务(以下简称四项服务),销售额占销售总额50%以上的纳税人。

09、全面试行增值税末退税制度

从2021年4月1日起,试行增值税年末留税额退税制度。

(1)本公告所称增量税额是指2021年3月底新增的税额。

(二)纳税人当期允许的增量税额,按下列公式计算:

允许退还的增值税税额=增值税税额投入构成比60%

进项构成比例是指2021年4月至上一个退税申请期的纳税期内已扣除的增值税比例(包括统一税率)

(二)纳税人购买农产品,原适用10%的扣除率,扣除率调整为9%。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税率为13%的货物,应当按照10%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。

3.对原实行16%税率、出口退税率为16%的出口货物和服务,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%;对原适用10%税率、出口退税率为10%的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活动,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%。

11.500万以下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扣除

202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购置设备、器具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,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,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,不按年计算折旧。

12.小微企业银行贷款免征印花税

2014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贷款合同,免征印花税。

13

、符合条件企业免征残保金

自2021年4月1日起,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,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,在职职工总数20人(含)以下小微企业,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(含)以下的企业。调整免征范围后,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、在职职工总数30人(含)以下的企业,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。

14、符合条件一般纳税人仍可转小规模

今年底之前,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仍可以继续选择转为小规模!前提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。

条件: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(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)或者连续4个季度(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)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。

15、小规模自开专票扩大至8个行业

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住宿业,鉴证咨询业,建筑业,工业,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,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,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,居民服务、修理和其他服务业。上述8个行业小规模纳税人(以下称“试点纳税人”)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,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。